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扶持家庭服务业员工制企业,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拟订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涉及的重大产业政策、规划项目,做好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平衡,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服务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服务网络的信息和管理优势,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平台,推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与家庭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助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发展家庭服务业的财税政策,配合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市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家庭服务行业相关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完整的行业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按其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家庭服务业监管责任,不断提高家庭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
市工商局:负责研究拟订家庭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审批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家庭服务企业注册服务商标、发展连锁经营,开展家庭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
团市委:负责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团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配合做好劳务输出和青年从业者的权益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