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行业经营管理和统计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按照各自职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欺诈行为,建立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县级以上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法律服务。鼓励家庭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调解机构建设,及时预防和化解行业纠纷。
(三)完善规章制度。市发改委要加强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服务行业相关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完整的行业服务标准规范体系。
(四)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已被商务部列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设立统一的家政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前,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平台。
(五)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市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力度,创新培训途径,拓展就业渠道,培养家庭服务业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市总工会、妇联、共青团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市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水平。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家庭服务培训的投入,促进职业院校的教材开发、师资培训、实训基地等基础能力建设,建设高水平专兼职家政师资队伍。
(六)实施品牌战略。家庭服务企业要本着“重信誉、创品牌”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诚信度;进一步研究探索创新家庭服务的发展模式,开发新型家庭服务品种,为居民提供多品种、高质量的家庭综合服务,实现家庭服务的多样化。各有关部门和家庭服务业协会要鼓励和引导家庭服务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促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
(七)促进家庭服务进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机制,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引导社区运用市场机制创办养老、托幼、文化、健身、医疗、物业管理等各种便民服务业。市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大力发展以城乡社区为平台、具备多项服务功能的家庭服务连锁企业或网点,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之中。要引导社区组织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加强与社区居民家庭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及家庭服务机构的联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服务信息。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参与物业管理,在提供保洁、保安、保绿等服务的基础上,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专业化服务。支持社区综合服务站与家庭服务机构签订家庭服务合作协议,向居民和企业提供家庭服务供求信息,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推动社区家庭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推进网点建设,支持家庭服务机构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连锁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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