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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2:
  南通市用而不足土地处置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公顷

序号

用地单位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批准时间

用而不足

面  积

用而不足

原  因

处置方式

备注

督促开发

协商转让

改变用途

部分收回

重新出让

其他方式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附件3-1:
  南通市征而未供土地调查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公顷

序号

土地审批情况

土地征收情况

土地供应情况

备注

批次(独立选址)项目名称

批准

文号

批准

日期

批准

面积

已实施征收面积

正在实施征收面积

未实施征收面积

已供面积

未供面积

小计

其中土地征收后未满2年,拟实施供地面积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说明:“已实施征收”是指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后,已履行征地公告、登记等所有法定手续,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未实施征收”是指取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批文后,未履行任何征地公告、登记手续,未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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