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章立制。各市(州)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类梳理清理整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一上报省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总分析本系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出我省引导企业改善经营发展方式的制度措施,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反馈给商务厅,由商务厅统一上报部际协调小组。
各市州协调小组于2012年6月8日前向省级协调小组报送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省级协调小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部际协调小组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四、清理整顿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协调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全省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协调督导,认真检查总结。各市州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二)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组织协调,牵头组织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牵头负责清理整顿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零售商开展税收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发展改革(物价)部门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充分发挥零售商、供应商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公平交易。
(三)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省级协调小组将通过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零售商积极参与,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震慑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工作成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部际协调小组专设举报投诉渠道,接受企业和个人的举报投诉,电子邮箱:qlzd@mofcom.gov.cn;邮政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秩序司,邮编100731;电话:010-85093316。同时,省级协调小组也专设举报投诉渠道,接受企业和个人的举报投诉,电子邮箱:scqlzd@163.com;邮政信函: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邮编610081;电话:028-83220344。各市州协调小组也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已开通12312热线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举报投诉发现的线索,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核查,属实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