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照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秦剑平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惠忠 市发改委主任
周洪生 南通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施惠权 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何启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顾保红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徐仁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建平 市维稳办副主任
张乃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陆雪松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 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 徐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葛鑫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潘卫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益平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范袁斌 市农委副主任
羌 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口岸委主任
金星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邵涌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吴亚彬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
张乃华 市信访局局长助理
从 斌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胡 宏 南通银监分局副局长
杨绍慰 南通保险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张乃华(市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宏、任佩龙(市发改委财金综合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