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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社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工作用房、服务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工作。建设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四级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有关部门统一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民生保障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方便居民群众办事。

  3、拓展社区活动空间。通过投资建设、设施调剂置换,以及出资购买、租赁等方式,切实解决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不足,尤其是老小区户外活动无场地的实际问题。城乡规划、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将社区活动空间纳入老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规划建设,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事业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公共资源,就近就地为社区群众开放和支持社区活动场地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驻区单位主动将活动场所向社区群众开放。统筹各方要素,整合社会资源,竭力拓展社区活动新空间。

  (三)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化

  1、统筹全市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将社区信息化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社区信息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发改、信息、民政等部门职责。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当地城乡社区的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推进社区内部管理电子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

  2、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电子邮件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系统,整合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覆盖全市,具备行政事务、公共服务办理功能,提供法律、气象、医疗、教育培训、旅游、家政、文化娱乐等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社区。

  (四)统筹城乡社区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市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备社区信息网络服务器,开展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引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县(市)、区级不少于3000平方米,街道(乡镇)不少于1500平米,城乡社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各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实行“一中心多布点”运作,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满足群众普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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