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社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社区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社区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和谐社区,依据国家和省政府对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有关指导性原则,以及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制定本规划。
一、社区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社区建设取得的成绩
1、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乡镇(街道)和村(居)居委会独自提供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有所改变,社会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改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开始出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趋显现。
2、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建设步伐加快,设施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新建137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了开发区服务中心,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207个社区服务站。
3、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社区工作者超过1.3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13万人,已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
4、社区服务项目和内容得到拓展。服务对象已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和体育、便民利民等领域。
(二)现阶段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市社区服务管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尤其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及社区服务产业化发展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第一,现有社区服务体系难以为社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多方参与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不足,功能单一,总体水平不高。第二,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社区服务投资主体不明确,资金总量不足,部分地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第三,相关优惠政策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