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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府法〔201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工作指导,根据省政府法制办李大法主任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将《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各级法制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制定、完善本级本部门依法行政规划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县级政府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报市(州)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度有计划,落实有标准,效果有检查。要在认真清理行政强制依据、实施主体和人员的基础上,健全行政强制的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强制程序。有权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要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和认真执行。各级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采取检查、调研等措施,及时掌握情况,纠正问题,确保《行政强制法》得到全面、准确、严格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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