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10号)和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党代会确定的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以及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按照加快培养、重在使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一支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约7000多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在全省名列前茅,预计到2011年底,我市技能人才总量为65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57%,其中高技能人才逾14万人,约占全市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为23%。省党代会提出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是到2020年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达600人。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我市将在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数约14万,从业人数为463万人,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为302人,要达到省定目标,到2018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数需达到28万人,七年间平均每年需完成2万人的新增高技能人才指标。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中级工存量等因素,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