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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大力普及城市社区体育,促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将社区体育作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重视城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补充、完善和维护,按照城市居民出行800~1000米即有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指导的要求,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推进社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全覆盖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切实提升社区居民享受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强化基层行政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整合街道辖区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社区体育和单位体育。提高居民委员会的体育服务能力,扶持居民委员会广泛开展经常性社区体育活动。

  (三)切实加强青少年和儿童体育,提高青少年和儿童体质健康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在校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和体质测试,每年举办一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幼儿园要保证幼儿体育活动时间和质量,提高幼儿体育活动的科学化程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高中毕业学业考试增加体育考试制度,加大体育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分值。关注、扶持民营学校特别是农民工子弟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学校体育督导制度和监测评估体系。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活动,大力发展学校特色项目运动队。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普遍建立校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鼓励和扶持建设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四)加快发展职工体育,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充分发挥行业体协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普遍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开展符合行业工作特点、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推广普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前)操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职工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定期开展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并保证必要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农民工体育活动,关注、增强农民工体质。办好市、县运动会职工部赛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每年举办运动会。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形成职工体育工作新局面。

  (五)支持和提升老年人体育,提高老年人健康品质。积极扶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在开展老年人体育方面的主导作用,乡镇(街道)老年人体育协会实现全覆盖,并向村(居)延伸覆盖。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方便老年人就近便利参与体育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发展和培养一批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研究推广一批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在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城乡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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