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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年4月2日至5月4日。
  地点:主城各区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
  参加企业: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内商贸流通企业、超市、卖场、专卖店、餐饮店及休闲娱乐场所。
  主要内容:以“优质优价、扩大消费、促进发展”为口号,在消费能力强的主城区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组织商贸流通企业、超市、卖场、专卖店、餐饮店及休闲娱乐场所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消费。
  (八)美食街美食消费促进月活动。
  时间:2012年4月2日至5月4日。
  地点:各区县(自治县)美食街(城)。
  参加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及餐饮网点。
  主要内容:在美食街(城)组织开展美食展销活动,餐饮服务企业及网点以打折、送券等方式开展让利惠民活动。

  附件2:
  2012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企业)

  填报单位:

活动名称

消费促进月销售情况

让利金额(元)

主要特点与

活动成效

销售额(万元)

同比增长(%)

 

 

 

 

 

 

 

 

 

 

 

 

 

 


  填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2012年5月10日24点前。
  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cqswjcc@163.com,邮件标题为“活动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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