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委、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要对系列活动进行总结,及时上报经验总结和典型材料。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12年5月10日前向市商委报送活动总结及活动成效统计表。
附件:1.2012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方案
2.2012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12〕)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为宗旨,以扩大消费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主线,以开展节庆活动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统一标识、统一宣传,营造全市范围内上下联动的促进消费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商务部、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商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活动主体。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大中型连锁超市企业,有关旅游企业、工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企业,有关商业银行,有关商贸流通协会。
(四)活动组委会。
主 任:吴 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涂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克勤 市商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委。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7日至5月4日。
四、活动主题
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
五、组织形式
按照“1+5+4”方式组织系列活动。市政府举办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餐饮消费五大内容组织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