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及地州县市财政投入的资金。
第七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当年投入,建成并验收合格的,自治区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额的50%给予财政奖补。
第三章 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第八条 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按试行办法规定的“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考核验收、设施管护”七个步骤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由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统一领导,各地州、县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农办、基层办、民政、农业(农经)、水利、交通等部门协助,各乡镇、国有农牧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
(一)民主议事
1、按照《自治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8]194号)的规定,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需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当年的建设项目。村民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跨年度的建设项目。
2、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对提交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会前要提出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劳数量、申请财政奖补金额等,并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村组干部要做好村民的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
3、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本村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需要建设的公益事项比较多的,要区分轻重缓急,按项目规划内容一事一议,分步逐年申报和实施。
4、形成会议决议。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地州××县(市)××乡(镇)××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附件1)。主要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商议的主要内容和表决结果。参加会议人员应在《××地州××县市××乡镇××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名册》(附件2)中签到。
5、项目信息填报。根据民主议事会议决定,填报《××地州××县(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主要反映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算、资金来源及议事情况。
(二)项目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向乡镇提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地州××县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和项目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统筹规划、审核把关。对各村上报的财政奖补项目,要组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查筛选,确定当年拟实施的项目后,报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财政奖补资金补助额度。同时,做好本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和储备。要结合本乡镇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优先选择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