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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能源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减少生活用能对薪柴的依赖,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不存在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均建设了沼气工程,或者粪便得到了清洁处理,农村能源发展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
  6、农村能源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为健全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具有一批专业化水平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工程企业,有能力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服务的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监察制度完善。
  7、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可再生能源项目折标煤量测算方法

名称

单位

参  数

折标煤量

备注

风 电

万 千 瓦

按年2000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6900吨

 

小水电

万 千 瓦

按年3300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11380吨

 

并网光伏发电

万 千 瓦

按年1200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4000吨

 

离网光伏

万 千 瓦

按年1100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3800吨

 

生物质发电

万 千 瓦

按年6000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20700吨

 

地热发电

万 千 瓦

按年6000年发电小时计算发电量,0.34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20700吨

 

太阳能热水器

万平方米

按0.15吨标准煤/平方米

1500吨

 

太阳灶

万  台

按0.3吨标准煤/台

3000吨

 

秸秆成型燃料

万  吨

按0.5吨标准煤/吨成型燃料

5000吨

 

户用沼气

万  口

按每户沼气相当于0.6吨标准煤

6000吨

 

沼气工程

万立方米

按每立方米沼气折0.714千克标准煤

7.1吨

 

秸秆气化

万立方米

按每立方米替代0.6千克标准煤

6吨

 

生物质液体燃料

万  吨

按1.4吨标准煤/吨液体燃料

14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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