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搞好粮食库存检查是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参加这次库存检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协调配合,明晰方案,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共同组织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整个检查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扎实准备,做好统计数据分解登统。准备阶段,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在3月25日结报当月粮食统计库存(月报表),整理账务资料。4月5日前,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广州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日常统计报送和粮食事权管理权限分别填报《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附表1)送省粮食局,其中省级储备粮代储企业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数据由各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填报,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只负责其直属单位的数据登统报送。
各市填报的《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附表1)各栏目合计数须与3月25日上报的统计月报表相应栏目数核对一致。
(三)认真总结,做好总结上报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汇总表。总结报告和有关汇总表格电子文本通过各地军粮普通密码系统传送。
(四)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经费保障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重点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地方财政部门应按照现行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五)落实好检查数据保密措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附件:1. 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略)
2.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略)
3. 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方法(略)
4. 粮食库存质量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略)
5. 粮食库存检查汇总(登统)表格(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