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通知
(新环核发〔2010〕342号)
辐射工作单位:
根据环保部辐射安全管理司的要求,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申报系统)已正式开通。即日起开始使用全国申报系统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变更、注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异地使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请相关辐射工作单位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凡未经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核与辐射管理处联系。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