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2〕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我厅于2月16日至3月2日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站都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传达和贯彻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印发文件等方式,认真抓好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二是转发或印发了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和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并采取手机群发短信等方式通知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据统计,在近期开展的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在建工程2448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三是大部分地区对重大安全隐患都进行建档登记,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四是贯彻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有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实行动态扣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站作出量化扣分记录963条。五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安全隐患治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督查情况
为了解和掌握受检地区(单位)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的情况,促进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从2月27日至3月2日,我厅派出3个督查组,对江门、中山、清远、韶关、肇庆和云浮市及其1至2个县(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了16家承建工程项目较多的本地和外来施工企业近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和检查记录,对其中8家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督查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详见附件《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