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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作与核发工作,近日,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出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证书制作方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生产操作人员(含架子工、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焊工、手工木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中小型建筑机械操纵工、土工试验工、工程测量工、管工、涂装工、防水工、通风工等)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规,落实职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审双印制度。建筑行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评、鉴定后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并加盖双方印章方为有效。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将采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直接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及照片,录入在线考务管理系统。望各建筑或劳务企业及个人在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时,携带申请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者望督促其尽快办理,以便使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录入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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