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建委关于印发《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四﹚专用运输车辆及储存设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情况。
  第十条 安全管理包括下列内容
  ﹙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三﹚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第十一条 绿色生产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过程中防污染情况;
  ﹙二﹚节约能源和资源可再利用情况。

第三章 信用管理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实行年度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无论年度集中评价或不定期抽查均按分值计算,其中一个企业接受两次及其以上评价或抽查的,以最新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 市建委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企业信用的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度集中进行一次,由市建委统一组织实地评价,并实行量化打分;动态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
  第十四条 每次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市建委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并将评价结果在市级媒体和市建委政务网站(www.xajw.gov.cn)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四章 信用奖惩

  第十五条 企业信用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
  获得AAA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一年内免于动态信用评价;
  获得AA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半年内免于动态信用评价;
  获得A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三个月内免于动态信用评价;
  获得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不定期进行动态信用评价;
  获得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常年重点监管;
  被评价为B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市建委组织验收整改仍未到位的,依法降低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注销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 企业当年获国家级表彰的在信用评价分值的基础上加5分,获省部级或省部级部门表彰的加4分,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获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使用建筑垃圾、尾矿等可再生骨料的加1分,同类型奖励分值不予累加。获奖企业可在年度集中信用评价时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予以加分,也可持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到市建委修复当年信用记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