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餐饮消费环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药局)
整治任务:(1)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亮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管理“五登记一监督”制度。(3)深入开展“地沟油”、“罗丹明B”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4)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监督检查。(5)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工作。(6)推行城乡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
整治目标:亮证经营达到100%;持证(培训证、健康证)上岗率100%;“五登记一监督”制度落实率100%;案件查处结案率100%;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检查覆盖率100%。
4.种植环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
整治任务:(1)全面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工作,打击伪劣假冒农资的非法生产、经营。(2)加大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农产品抽检密度,对超标样品加强追溯和整改。(3)确保永济市、新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投入运行。(4)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全市培训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
整治目标:全市初级农产品抽样检测样品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确保市场安全供应。
5.养殖环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畜牧发展中心)
整治任务:(1)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可追溯体系。(2)继续组织“瘦肉精”监管排查,市里直接安排排查检测3100头份,覆盖1500个养殖户。各县(市、区)要将所有规模养殖户都纳入排查范围。(3)强力推进兽药GSP实施,建立完善兽药经营的进销台账和购销记录。(4)加大检疫工作检查力度,检查覆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边界站检疫监督,重点做好“瘦肉精”的排查防控;加强生鲜乳监管工作,重点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奶车辆强化管理,严把三聚氢胺检测关。
整治目标:完善各项制度,使质量安全事故可溯源;完成80%兽药GSP改造检查验收。杜绝有毒有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
6.屠宰环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整治任务:(1)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经常性巡查,执法人员每周至少到屠宰场点现场检查一次。(2)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鼓励举报、拉网式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畜禽私屠滥宰黑窝点。(3)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坚决查处屠宰企业提供场所超范围经营行为。
整治目标: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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