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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运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运城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运城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三届一次人代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面广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治标与治本、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生产、销售不合格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门店、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基地,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实施步骤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大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具体抓好“六个一”:
  一是组织一次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考试。(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二是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安办、运城日报社)
  三是举办一次食品安全专题讲座。(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四是在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开辟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栏目。(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运城日报社、运城电视台)
  五是举办一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农委、畜牧、质检、工商、食药、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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