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晋政法字[2011]72号)的要求,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名义发布的有关征地拆迁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出有关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2件继续有效,2件废止,0件修改。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同时,对全市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结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公布结果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厅。
二、对需要修改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要按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进行修改,对需要废止的文件要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三、未列入确认有效文件目录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件目录)
一、确认有效的文件(2件)
市政府办公厅1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土地征用秩序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5]32号)
市国土资源局1件
《关于严格执行和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运国土资[2011]305号)
二、修改的文件 (0件)
三、废止的文件(2件)
市政府办公厅1件
关于转发《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与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