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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巴里坤部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巴里坤部分》采用工具书辞条类目式编纂,按县级、乡级两个层次设置条目。
  (一)县级词条内容包括6个方面: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4、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6、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名胜古迹。每个词条控制在1.5万字。
  (二)乡级词条内容包括6个方面:
  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等;
  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
  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
  4、社会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
  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
  6、名胜旅游-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点、名胜古迹。
  镇增加第7个方面:镇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
  四、实施步骤
  按照地区部署和要求,结合自治县实际,《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巴里坤部分》编纂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
  成立自治县《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巴里坤部分》编纂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与分工,上报地区编委会办公室。
  (二)编写审稿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9月30日)
  主要工作:
  1、2012年2月1日-5月31日,收集整理编纂资料,分级完成本级词条及乡级词条的编写工作;
  2、2012年6月1日-7月31日,完成对县、乡两级词条的审核工作;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对《政区大典新疆分卷·巴里坤部分》进行全面梳理,上报地区编委会;修改地区编委会反馈的巴里坤县部分词目意见,并配合地区编委会汇编、出版、总结编纂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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