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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协调发展,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统筹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促进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水价形成机制、水利工程产权管理体制等各项水利改革,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各种障碍,推进水利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五是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现代的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全面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与现代水利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第三节 编制依据


  1、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发展改革的决定》;
  2、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做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5、水利部水规计[2010]143号《关于印发〈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水办规计[2010]22号);
  7、《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8、《运城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9、《运城市水利发展 “十二五”规划报告编制大纲》;
  10、《运城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11、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

第四章 目标和任务



  根据《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山西大水网规划》及《运城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十二五”我市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全省大水网建设,实施“三引六扩,河库成网”的运城水网建设。“三引”即小浪底水库引水、黄河青石板引水、三门峡水库(部官)引水,“六扩”即对现有禹门口、西范、北赵、夹马口、尊村、大禹渡六大灌区进行改扩建。“河库成网”即结合“三引六扩”,在全市境内实施河与河、河与库、库与库之间的连通工程,使黄河与涑水河、涑水河与姚暹渠、姚暹渠与常硝渠连通,涑水河、姚暹渠与吕庄、上马、樊村、安邑、八一等水库以及苦池蓄滞洪区、伍姓湖连通,城市供排水系统与涑水河、姚暹渠、常硝渠连通,逐步形成全市大水网体系,彻底改善运城水生态环境,使城乡供水得到保障,使全市湿地水面增加、活水常流。
  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末,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建立“全面覆盖、配置合理、设施健全、保障有力”的供水网络体系,使运城市供水能力增加到17.6亿m3,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超采区地下水保护,实现采补平衡;全市农业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03万亩,实现农业人口人均2亩水浇地的目标;中心城区和12个县级城市除了当地地下水以外,还有一个以上可靠的供水水源;重点河流达到设防标准(黄河、汾河、涑水河达到二十年一遇设防标准),完成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833.65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66.5%;改善涑水河水生态环境,实现清水常流,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规定标准,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一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水资源开发利用总的思路是: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指导思想,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仍处于刚性扩张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到2015年全市的总需水量将达到17.6亿m3,其中农业需水12亿m3,工业需水2.4亿m3,生活需水2.2亿m3,生态需水1.0亿m3。与“十一五”相比,地下水的开采量由现状的8.1亿m3减少到6.4亿m3,实现地下水止降返升。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1、增加提引黄河水
  通过新建小浪底水库调水工程、青石板引水工程、部官引水工程、禹门口东扩工程、西范东扩工程,完善北赵引黄工程、夹马口北扩工程以及大中型灌区及泵站改造工程,新建一批黄河提灌工程,增加提引黄河水6.0亿m3,使黄河水的年提水量由目前的3.0亿m3增加到9.0亿m3。
  2、增加提引汾河水
  通过汾河清水复流工程、沿汾泵站及灌区的改造工程,增加提引汾河水0.2亿m3,使汾河水的年提水量由目前的0.1亿m3增加到0.3亿m3。
  3、当地地表水开发
  通过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李家河水库工程,新建36座小型水库工程,完善石门、温峪引水工程,增加提引本地地表水0.5亿m3,使本地地表水的年利用量由目前的0.4亿m3增加到0.9亿m3。
  4、中水回用
  目前,全市13个县城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十二五”期间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不断完善,积极鼓励使用中水,使全市的中水回用由现在的0.12亿m3增加到1.0亿m3。
  二、水资源保护
  “十二五”时期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即“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河流纳污能力控制制度”,在对水资源实行优化配置的同时,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
  1、 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水资源利用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2、 在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对全市地表水进行功能区划分,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定及各河段纳污能力限排规定。
  3、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大型集中供水水源地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实施重点监控,逐步建立健全运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预警体系,提高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控能力。
  4、 根据开发利用程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地下水划分禁采区和限采区,确保2015年全市范围内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第二节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一、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黄河小北干流防洪堤建设,计划新建、续建工程6处,加高、加固工程9处,使其达到20年一遇设防标准。
  汾河下游防洪工程要完成河津段堤防工程、稷山段堤防工程、河道整治疏浚工程、入黄口段治理工程、主要支流入汾口治理工程等内容,使汾河干流运城段全部达到20年一遇设防标准。
  对涑水河进行综合整治,拓宽行洪“卡口”,理顺堤防线路,疏浚河道,加固、新建堤防及险工护岸工程,使其达到20年一遇设防标准。同时,加大河道污染防治力度,扩大防护林栽植面积,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
  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和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步伐。2012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使之全部达到设防标准。通过加固堤防、河道疏浚等综合措施,“十二五”末使全市的重点中小河流全部达到设防标准。同时,完成十三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在共享水文、气象等部门已建雨量、水位站点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设雨量站、水位站,组成雨水情监测站网,架构集网络、数据库、地理信息技术于一体的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山洪灾害群防队伍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培训、绘制山洪灾害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安置示意图,标明安全转移路线、安置点等,制订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标明山洪灾害易发区基本情况,注意事项,防汛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大幅度提升山洪灾害防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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