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汕价〔2011〕209号)


各区县物价局,濠江区发展规划局、濠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粤价〔2011〕211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各地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市场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巡查工作,加强市场价格趋势分析,发现重大问题或价格异动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
  二、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各地要集中时间和人力,迅速行动,在做好节日期间的面上市场价格巡查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月饼、食糖以及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食品的价格检查;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同时突出检查游客出行涉及的住宿、餐饮、停车、观光等重点环节;及时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