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黎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爱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东禄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韦 毅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蒲忠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潘冬梅 市妇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