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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河池市城区实施城乡新貌新风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9.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汽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销售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0.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负责规划建设木材、木制品(含木炭)销售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1.市住建局、市运管处、市农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货运车辆停车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2、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负责城区洗车场的规划建设。(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3、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工商局负责工程机械市场的建设。(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十二)规范养殖整治组。

  目标任务:城市建成区内畜牧养殖规划有规范的区域,粪便统一收集处理,无零星和在居民区内养殖,无养殖污染城市环境行为;城区养殖狗、宠物按规定办理有证照,有疾病控防措施,无流浪狗及宠物在街上流窜。(9月底完成整治任务,10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市政管理局。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城区内畜牧养殖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统一各类养殖区域的方案。

  2、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区内的养殖区域进行规划和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的建设方案。

  3、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规范养殖场及粪便收集处理点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4、市公安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城区养犬的规范管理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城区流浪犬、违章犬的捕灭工作。

  (十三)城区山体绿化工作组。

  目标任务:城区可视范围内有条件人工绿化的山体全部实施人工造林绿化,无条件的山体实施封山育林,无裸露的空地,无森林火灾发生,2013年争创广西园林城市目标。(长期抓)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政管理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林业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山体进行绿化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山体绿化工作。

  2、市林业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区山体的森林防火工作。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公园的园林绿化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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