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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12年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7、有关建筑施工使用的各类脚手架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月14日至2月29日)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科、市安监总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2月中旬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普通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2月中下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普通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目前承建工程没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防控措施;对于目前所承建工程正在或即将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并报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管理,强化对施工从业人员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作业、高处作业等的规范操作知识和自我防护、保护教育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5月15日)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普通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3月1日至3月31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所承建的正在或即将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普通模板支撑体系进行自查自纠。

  2、专项检查。4月1日至4月20日,由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组织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普通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专项检查。

  3、“回头看”检查。5月6日至5月15日,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对4月份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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