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件
工作总结
宣传报道
情况报告 |
5.3 培育农业品牌(1分):检查优质农产品推荐、培育工作总结、品牌工作宣传等工作记录。推荐品牌、培育总结、品牌宣传三项工作完成得1分,缺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3项 |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 5分 | 6、建立质量奖励机制(1分。否决计分法,未建立不得分);出台、实施当地培育工业、农业、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3分。等次计分法,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得100%分值,每缺1项工作未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品牌培育有成效(1分。否决计分法,无成效不得分)。 | 5.4 培育服务业品牌(1分):检查服务业品牌推荐记录、培育工作总结、品牌工作宣传等工作记录。品牌推荐、培育总结、品牌宣传三项工作完成得1分,缺一项未完成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3项 | 工作方案
推荐文件
工作总结
宣传报道
情况报告 |
5.5 品牌培育成效(1分):根据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分别按分值的100%~90%、90%~80%、80%~60%、60%以下的比重评分。 | 1项 | 品牌培育、认定相关证明 |
10分 | 7、建设公共检测平台,年内新增立项或新增建设工业品、食品、药品、农产品、建筑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市、县(市)级检测技术机构。(10分。综合计分法) | 6.1 查阅立项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拨付等相关资料,确定年内新增立项或新增建设工业品、食品、药品、农产品、建筑工程、生态环境等领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以及市、县(市)级检测技术机构数量,计算完成比例。综合计分法,基础分值6分,创先争优得分4分。无新增立项或新增建设此项不得分。有新增立项或新增建设的,按以下公式计分:6+4×(N+1-X)÷N(N为有新增立项或新增建设县(市)的数量,X为该县(市)在有新增立项或建设县(市)中的综合排位,综合排位按年内完成建设资金投入量排序)。 | 1项 | 立项批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