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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35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绩发〔2011〕7号)和《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关键业绩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河绩办发〔2011〕24号)精神,绩效考评效能建设中的二级指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评分细则由市政府办(政务中心)负责设置。经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指标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确保2011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2011年度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估标准

备注

效能建设

政务公开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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