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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河池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34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通知》(河办发〔2011〕26号)精神,为加强全市“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确保“城乡清洁工程”的持续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自2006年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市城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成了人民群众生活中实实在在的要求。同时,也创造了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的许多成熟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停留在“运动化”“突击型”的层面上,尚未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随着上级部署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持续开展和工作区域的持续延伸,人民群众对生产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新形势下,如何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使“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要求,已成为“城乡清洁工程”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建立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持久的把城乡环境搞好,是“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开展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载体,以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和严格问责并举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巩固、提升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已有成果,逐步建立起治理“脏、乱、差”、塑造“洁、齐、美”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城乡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提升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乡综合竞争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总体目标

  构建符合我市市情,满足全市城乡环境发展实际需要,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关系协调、程序严密、动态开放、长期有效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政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高效,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卫生素质、交通素质明显增强;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不断得到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区领先水平;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形成,全市主要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发展承载能力明显提升,把我市各主要城市建设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交通有序、适宜创业与居住的现代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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