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这次案卷评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阶段结束后,案卷评查组随机抽取了6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执法单位共96份行政执法案卷予以评查。评查结果,优秀率达到50%以上,合格率达到100%(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特点
这次案卷评查各单位进行了认真准备,作了专门研究部署,案卷总体质量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在评查的形式和内容上有以下特点:
一是参与各方共同评卷。闻喜县、新绛县、永济市等组织被评查单位的法制人员与办案人员共同参加案卷评查,就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当面交流,就个案问题直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改变了过去评查结束问题依旧的现象。二是评查方法有创新。盐湖区为提高案卷评查的水平和力度,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和律师等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改变了以前行政机关内部自我评查的作法,不仅提升了案卷评查的质量,扩宽了评查视野,更强化和扩大了各种监督机制对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建立案件审核机制。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执法监督,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单位成立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和案件合议小组。对疑难重大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从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严格把关。保障了案件在使用法律、认定事实,收集证据、执法程序等方面更加合法规范。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为体现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适当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在处罚过程中制定和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根据违法行为程度、情节和后果,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细化处罚标准,杜绝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五是转变执法理念。改变管理就是罚款、收费、审批的传统观念。市工商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在执法活动中,创新制作了对当事人教育说理性文书。在加强社会监管的同时,积极运用教育、预防、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
二、评查发现的问题
案卷制作方面:一是调查询问笔录有漏洞。个别询问笔录没有注明执法人员证件编号;被处罚人基本情况记载不全面,被处罚单位没有记载组织机构代码;询问笔录结尾处当事人确认与询问内容留有空白处,且没有作技术处理。二是归档装订不规范。有些单位案卷仍然使用订书机装订,虽省事但不易保存。案卷内纸张规格不统一,缺页少纸、漏填漏装情况偶有发生。三是法律文书缺乏严肃性。文书随意涂改现象较多,且涂改后不经当事人按手印确认或加盖单位修正章。法律文书书写潦草,特别是执法人员或当事人的签字,无法辨认。直接影响法律文书的真实有效性。四是征收不到位。行政征收实际执行数额与征收决定数额相差较大,且不说明原因。五是罚没款票据未使用原始票据。复印的罚没款票据没有加盖单位印章,没有承办人员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