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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昌州政办发〔20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2011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及区、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州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授予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木垒县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等奖,授予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等奖。
  二、授予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统计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人口贡献奖;授予州监察局、公安局、老龄办、司法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妇联、团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民宗委、环保局为人口计生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州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和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各县市、有关部门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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