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附件:1. (必填)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2. (必填)第111届广交会带队人员及参展商证人员名单
3. (必填) 网上广交会企业资料登记表
4. (必填) 网上广交会商品资料登记表
5. 第111届广交会摊位及正式代表名额安排表(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企业广交会编码:
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交易团、商/协会与参展企业(含品牌类)〕
为规范广交会展览秩序,杜绝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行为,健全和落实问责制,甲方(组团或招展单位)与乙方(参展企业)共同签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第 届广交会的 展区共有展位 个。乙方保证上述展位按参展实名制,以实际使用者的名义如实进行备案登记,并承担所有的相应责任。
二、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对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三、在广交会期间,乙方完全接受由广交会有关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展位使用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和监管。
四、若经广交会业务办正式发文通知确认乙方有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行为,乙方服从并接受按《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并取消乙方从当届起连续六届在违规展区的参展资格。
五、乙方同时承诺认真遵守广交会所有规定,做好参展工作。
六、本责任书一式叁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交会业务办备案一份。
甲方(组团/招展单位): 乙方(参展单位):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请将本文件于3月26日前邮寄至省厅外贸处)
附件2:
第111届广交会带队人员及参展商证人员名单
(第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