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11届广交会筹展工作的通知
(川商贸〔2012〕2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商(协)会、各参展企业:
第111届广交会将于2012年4月15日-5月5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举办。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布展设计、展样品准备、宣传资料制作、人员安排、各项资料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企业做好各项筹展工作,对新参展企业要进行参展培训,并做好本地参展、参观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参展企业用好摊位,保护好知识产权,广结客户、扩大成交。当届展位使用情况将作为下届展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精心布展
各参展企业要认真设计、精心准备、充分布展,全面提高布展水平。使布展效果规范整齐、突出特色、和谐统一。按大会要求,已核定特装的企业不得临时取消特装方案,如出现超期更改情况,按大会有关规定处理。
三、具体事宜
(一)第111届广交会于2012年4月15日-5月5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A、B、C区分三期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4月15日-19日;第二期:4月23日-27日;第三期:5月1日-5日;换展期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二)联营参展时展位楣板只列明参展企业名称,同时由外贸中心制作包括联营(供货)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参展证明将与企业在“易捷通”提交展位申请时所填报的联营信息一致。
(三)请市(州)和参展企业认真阅读《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可从www.cantonfair.org.cn上下载),尤其要掌握筹、换展时间安排。
(四)参展企业的特装布展方案和标准摊位改装方案(修改标摊内部配置或拆除隔板)报经广州外贸中心审图组审核通过后,选择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场施工(名单参见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list.asp)。凡没有按时报送摊位特装和拆改方案的企业,大会一律不允许变动展位的任何设施。各参展企业务必于3月25日前将特装布展方案和标准摊位改装方案及特装布展图纸初审意见表(详见《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通过“网上报图”的方式(搭建二层展位除外)报送至广州外贸中心审图组及省商务厅(外贸处)(复印件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