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千库万人”大检查活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通知
(浙水管〔2012〕11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12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千库万人”水库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水库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排查和消除水库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水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二、检查内容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落实;水库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好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水库管理单位岗位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水库管理单位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工程建筑物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大坝、溢洪道(泄洪洞)、防洪道路、观测设施等工程与管理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闸门启闭机运行情况。采取试运行、查台帐等检查手段,检查闸门启闭机及备用电源运行可靠性及设施的保养维护情况。
(五)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安全应急预案、放水预警方案、防汛物料储备、预测预报、除险加固工程度汛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等落实情况。
(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及人员培训情况。检查巡查人员经费落实、巡查职责、巡查记录、人员培训等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千库万人”大检查活动采取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自查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在3月10日前完成;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库组织检查,并于3月底前完成;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水库进行抽查,于4月15前完成抽查工作。我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