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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一)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完成自治州应急指挥平台软硬件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和相关厅局应急平台的对接,强化移动通信保障及视频传输能力,提高自治州应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的掌控能力。进一步收集各类专题数据,通过软件实现预案管理、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模拟演练、综合评估等业务功能。

  (二)各县市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和静、轮台县要采取与数字城管、网上审批、征税监控等结合的形式,加快应急平台试点建设,发挥应急平台指挥功能和作用。各县市要建立初级应急资源数据库,提前做好应急平台运行的相关基础工作。

  五、推动落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

  要按照自治区“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积极组织编制本级应急体系规划,争取处内全部编制发布完毕。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州 “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做好与与本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已纳入行业规划的项目,积极申报立项,加快建设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应急平台、监测预警、基层能力、避难场所、物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任务的实施主体,按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确定完成时限,逐年落实应急体系规划建设项目。

  六、抓好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教育的不同阶段,开设不同课程,编印各种简明手册、挂图,介绍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各县市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州应急办对县市和州直部门分管领导及应急业务骨干进行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各县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各县市、各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

  (二)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县市、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地震、火灾、洪灾、泥石流等灾害预防、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切实做到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进乡村,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风险和应对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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