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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五)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着力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建设气象灾害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暴雨、雷电、强对流天气等突发性、局地性灾害天气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报预警。气象、水文、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合作,建设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在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山区峡谷地带加强联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险情。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和手段,加强森林火点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天气预报。

  (六)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各县区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设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范围,开展基层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各县区要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建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估制度。在城乡规划编制和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象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七)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系统建设。积极推进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与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衔接,形成市、县区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的多手段综合发布。移动、联通、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对气象部门现有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最大限度提高发送速率,确保满足预警信息发布最低时效要求,并配合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监控平台,做好全网手机用户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高效发布。

  (八)加快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传播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建设,在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全面普及“手机大喇叭”,同时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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