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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积极协调推进淇河流域保护省级立法工作

  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联系,主动做好协助配合和相关准备工作,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力争推动省人大尽快研究通过淇河保护相关立法,使淇河全流域保护达到有法可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县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市政府与有关县区、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对各有关县区、部门承担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年终对责任目标完成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差或管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市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对淇河绿化等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进行以奖代补,同时统筹水利、环保、林业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保证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
  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表

重点工作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要求

备注

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管理体系建立

1.成立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区建立淇河联合执法大队;

3.沿淇各有关乡镇(办事处)明确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分管负责人;

4.沿淇村庄选派护河员。

淇滨区、淇县、浚县政府

2012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规划统筹工作

调整完善《淇河保护利用开发总体规划》,报请市政府研究、市人大批准实施。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制定2012-2014年淇河生态建设规划。

市林业局

2012年元月底前完成。

淇河保护宣传工作

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淇河保护的决定》(鹤人常〔2010〕10号)和《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宣传活动。

淇滨区、淇县、浚县政府,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份。

淇河生态保护集中整治活动

按照《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各种影响和破坏淇河生态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沿淇饭店、污染点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登记,分类排队,拿出清理整顿和规范治理方案。

淇滨区、淇县、浚县政府

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各有关县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的摊点饭店等乱搭乱建问题集中进行整顿治理。

淇滨区、淇县、浚县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3月开始,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12月底前全部完成。

淇河生态修复建设

制定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市林业局

2012年元月底前完成。

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原始生态功能带)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绿划16030亩。

淇滨区政府

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12月底前完成。

淇河刘庄坝-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以下1.4公里河段(城市滨河功能段)按照城市有关规划开展绿化。

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原始生态功能带)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绿化2790亩。

淇县政府

淇河生态修复建设

淇河刘庄坝-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以下1.4公里河段(城市滨河功能段)按照城市有关规划开展绿化。

淇县政府

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12月底前完成。

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以下1.4公里处-淇河入卫河口河段(田园风光功能段)按照规划安排开展绿化。

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以下1.4公里处-淇河入卫河口河段(田园风光功能段)按照规划安排开展绿化。

浚县政府

对各有关县区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进行指导检查并参与验收。

市林业局

绿化工作开展期间。

对各有关县区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2月各组织一次。

淇河流域保护省级立法工作

加强与省、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的沟通联系,主动做好协助配合和相关准备工作,定期了解工作进度,力争推动省人大尽快研究通过淇河保护相关立法。

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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