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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年2月,运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淇河保护的决定》(鹤人常〔2010〕10号)和《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淇河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淇河保护意识,调动全社会保护淇河的积极性,营造“人人热爱淇河、人人保护淇河”的舆论氛围,为开展淇河生态保护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对破坏淇河生态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2012年2月底前,各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存在的各种影响和破坏淇河生态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沿淇饭店、污染点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登记,分类排队,制定清理整顿和规范治理方案。从3月起,由各有关县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的摊点、饭店等乱搭乱建问题集中进行规范整顿。对存在污染淇河现象的违规建筑及经营项目给予关闭,并尽快拆除清理;对未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正在进行建设的项目,下达停止施工通知,限期予以拆除清理;对有可能对淇河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进行规范整改,经整改符合要求并能坚持规范经营的予以保留,否则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清理。为保证和巩固治理效果,沿淇县区设立专门的淇河生态保护举报电话,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各有关县区接到举报后要尽快认真处理答复,查处不力的要追究责任。沿淇饭店、摊点、污染点等乱搭乱建问题的整治,力争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建设

  2012年重点完成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原始生态功能带)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绿化工作。2012年1月底前,市林业部门牵头,淇县、淇滨区和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制定《2012年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生态绿化规划设计方案》。2月底前各有关县区做好淇河绿化前期准备工作,3月1日淇河生态绿化动工。淇河刘庄坝-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向下1.4公里河段(城市滨河功能段)的绿化,由淇县、淇滨区负责按照城市有关规划进行。京港澳高速淇河桥向下1.4公里处-淇河入卫河口河段(田园风光功能段)的绿化,由浚县、淇县负责按照有关规划进行。市林业部门、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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