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粉尘污染和道路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城区粉尘污染和道路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城区粉尘污染和道路污染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池城区粉尘污染和道路污染的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深入拓展城乡清洁工程为抓手,针对河池城区的交通秩序状况、环境卫生状况,特别是因车辆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撒落、泄漏污染道路的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环境卫生。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河池城区货运车辆在城区通行按统一要求进行管理,统一实行覆盖、密闭运输,道路运输泄漏、撒漏污染和粉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因扬尘、遗撒造成道路污染和影响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的行为明显减少,城区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三、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