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宁波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宁波市旅游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65号)和《宁波市休闲旅游基地和商务会议基地五年行动计划》(甬政办发〔2009〕120号)文件精神,经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综合评估,现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一、综合奖
一等奖: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
二等奖:余姚市政府、奉化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旅游业发展特别贡献奖:宁海县政府、江北区政府
三等奖: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二、单项奖
(一)旅游基地建设成果奖:江东区政府
(二)都市旅游发展成果奖:海曙区政府
(三)智慧旅游建设先进奖:象山县政府
(四)旅游市场拓展先进奖:余姚市政府
三、旅游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奖
优秀奖:宁波市旅游局
优良奖:余姚市旅游局、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达标奖:慈溪市风景旅游局、北仑区旅游局、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江北区旅游局、镇海区旅游局、奉化市旅游局、鄞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江东区旅游局、海曙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四、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优秀奖:宁波市旅游局
优良奖: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慈溪市风景旅游局
达标奖:镇海区旅游局、北仑区旅游局、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余姚市旅游局、奉化市旅游局、鄞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江东区旅游局、海曙区旅游局
五、旅游经济服务奖
(一)优秀奖:市旅游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优良奖: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委、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农办、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