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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12北京(四川)商品大集”活动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抓紧做好企业组织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摊位分配表在属地(含扩权试点县市)范围内优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各市(州)商务局在2012年4月30日前汇总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厅商服处许剑波
  电 话(传真):028-83233520
  E-mail: swtsfc@163.com

  附件:1、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参展商品名录
  3、参展授权书
  4、参展企业承诺书
  5、参展企业质量保证金收取标准
  6、摊位分配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属地工商

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座机)

 

财务负责人

 

电话(座机)

 

活动现场负责人

 

职  务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座机)

 

办公传真

 

手  机

 

现场售卖人员

 

联系电话

 

现场售卖人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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