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国家《
可再生能源法》和产业政策,加大电力结构调整,支持光伏发电及应用。采取专项政策措施,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各方积极性,拉动光伏市场的需求。
2.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实现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
3.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并重的原则。加快多晶硅等重点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着力培育光伏产业核心竞争力。合理利用区域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园区、龙头企业聚集,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光伏标准及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建立太阳能综合应用示范基地,推进产业化。
4.坚持优化产业环境与扩大光伏市场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各项光伏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大产业投入力度,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拓中西亚市场,扩大区内多样化应用,培育光伏应用市场,使光伏产业的发展有稳定的市场依托。
(三)发展目标
--光伏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到2015年,建立较为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光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0%以上,力争达到500亿元。多晶硅产能超过1万吨,晶体硅片产能2000 兆瓦,电池产能600兆瓦,光伏电池组件封装能力1000兆瓦。碳化硅与蓝宝石晶片规模进一步扩大,LED芯片衬底材料800万片。培育2~3家实力雄厚、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大型光伏龙头企业。初步建成国家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3~5个大型太阳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实现全行业就业10万人。
--区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到2015年,建设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石河子和奎屯、阿拉尔为两翼的硅材料、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制造业基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有效利用戈壁荒地,初步建成分布我区南、北、东疆的太阳能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应用示范区,推动全区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应用需求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光伏产业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建设2~3个光伏发电控制与集成工程中心(实验室)。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系统集成和辅助材料生产服务企业。开发光伏并网、储能电池及系统集成等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制造与应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实现多晶硅生产系统封闭循环运行。碳化硅、蓝宝石晶体生长装备和制备技术继续完善,LED芯片衬底材料研发有新突破,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建设系统试验、测试技术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