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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⒉调解员队伍健全。能够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会做群众工作,队伍结构合理。
  ⒊调解工作成效显著。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防激化效果显著,本辖区连续三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
  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方面措施得当,成效突出,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得以充分彰显。
  ⒌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
  ⒍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是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杰出代表。
  (二)优秀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3 年以上。
  ⒉为人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⒊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调解工作水平。
  ⒋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成绩突出,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当事人履行率达90%以上。
  ⒌十佳人民调解员应是人民调解能手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杰出代表。
  三、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具体由河池市司法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按审批表顺序逐级推荐呈报。呈报表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填写审批表附件2、附件3、附件4(先进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于11月10日前将呈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彰名额。
  四、其它事宜
  凡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能手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可以直接聘任为首席人民调解员。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司法局基层科联系,联系人:覃宏克,联系电话:2200844(18977866586),传真电话:2111114。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河池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

名额

优秀人民调解员名额

人民调解能手名额

金城江区

4

6

3

宜州市

5

7

4

罗城县

3

5

2

环江县

3

6

3

南丹县

3

5

2

天峨县

3

4

2

东兰县

3

4

2

巴马县

3

5

2

凤山县

3

4

2

都安县

5

7

4

大化县

5

7

4

合计

40

6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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