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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2011年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是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排查整改工作、不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漏报瞒报、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行为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2011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检查部门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

部门处理意见(取缔、关闭、搬迁、整改)

地理

位置

 

发展改

革部门

检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立项备案情况。

  

企 业

性 质

 

工 信

部 门

审核是否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企业法人、联系方式

 

环 保

部 门

检查是否经过环评审批、验收,是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

  

建 设

时 间

 

水 利

部 门

检查企业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及行政许可情况。

  

生 产

时 间

 

安 监

部 门

负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防护情况

  

主 要

产 品

 

国 土

部 门

负责检查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审批情况。

  

生 产

状 况

 

电力监

管机构

负责检查企业的用电合法审批情况。

  
  

企业用工情况

 

工 商

部 门

负责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

  

住 建

部 门

负责检查企业的建设规划审批情况。

  

卫 生

部 门

负责检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税 务

部 门

检查企业纳税情况(纳税证明)

  

统 计

部 门

检查企业是否纳入工业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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