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1年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是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排查整改工作、不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漏报瞒报、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行为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2011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 检查部门
| 检查内容
| 存在的问题
| 部门处理意见(取缔、关闭、搬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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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位置
| | 发展改
革部门
| 检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立项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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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性 质
| | 工 信
部 门
| 审核是否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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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联系方式
| | 环 保
部 门
| 检查是否经过环评审批、验收,是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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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时 间
| | 水 利
部 门
| 检查企业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及行政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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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产
时 间
| | 安 监
部 门
| 负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防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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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产 品
| | 国 土
部 门
| 负责检查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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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产
状 况
| | 电力监
管机构
| 负责检查企业的用电合法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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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情况
| | 工 商
部 门
| 负责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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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建
部 门
| 负责检查企业的建设规划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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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部 门
| 负责检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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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部 门
| 检查企业纳税情况(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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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部 门
| 检查企业是否纳入工业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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