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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的南丹县、金城江区、环江县要加大整治力度,出重拳、用重典,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减少重金属的排放,同时收集好相关影相资料。
  3.南丹县要对车河、大厂、芒场矿区,金城江区要对五圩矿区,环江县要对北山、都川矿区和雅脉矿区内的所有采选冶企业进行整合,关小扶大,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环保要求。
  4.冶炼企业要对生产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完善烟气除尘脱硫设施,确保在2012年1月1日前排放的污染物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2011年10月底前将排查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和改造升级计划等具体实施方案报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待查。联系电话:2284196,传真:2280496。
  六、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2011年11月底完成取缔关闭工作,2011年12月底完成企业整改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河池市2011年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河池市2011年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辛幸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罗建文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文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覃献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日端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谭仁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翟红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海悫 市环保局局长
  廖锦成 市发改委主任
  欧成芳 市工信委副主任
  蓝飞宁 市住建局局长
  韦继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光文 市农业局局长
  陈 健 市水利局局长
  韦东禄 市卫生局局长
  韦世福 市安监局局长
  杨卫群 市文广局局长
  李松涛 市司法局局长
  罗世会 市工商局局长
  江裕雄 河池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排查整治组、验收组、督查组,各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吴海悫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主任:瓦其石格 市发改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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