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会办
重大项目联席会议主要会办市重大项目办报送的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办。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指派的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召集,拟协调项目涉及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分管市领导、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业主出席。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2)市重大项目办及时收集汇总须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上报联席会议会办。
(3)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市长审定。
3.重大项目市长办公会会办
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特别重大事项,由分管市领导或者联席会议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重大项目市长办公会会办。会后由市重大项目办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常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定。
三、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一)狠抓日常进展情况督查。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要按月向市重大项目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重大项目办要及时跟踪,统计汇总,编发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月报。为切实保障在建项目早投产、早达效,有力促进新开工项目早开工,着力推进储备项目转化为新开工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实行分段奖励机制。
(二)狠抓领导交办事项督查。对重大项目市长办公会、联席会议以及市领导交办的事项,市重大项目办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分解,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应按照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议定事项,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重大项目办反馈落实情况,直至议定事项完全落实。市重大项目办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服务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和通报,并将评议结果向市领导汇报的同时,与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进行对接。
(三)狠抓服务推进督查。对进入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并发放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卡的项目,每年年中和年底由市发改委组织两次服务推进评价活动,检查和汇总业主单位在跟踪服务卡上填写的对服务部门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