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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团参加2011·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韦御敏、李敏玲、梁玉珍
  组 员:黄 安、牙廷卷
  3.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各县(市、区)组织我市水产畜牧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协会参展及现场指挥与协调,做好与各县(市、区)的对接和水产畜牧产品展销服务等。
  组 长:李可东
  副组长:覃加年
  组 员:韦庄备、覃汉振
  4.招商推介组。由市商务局人员组成,负责我市认购1块广告牌作为宣传推介我市特色产品或人文景观(也可发动企业认购);负责落实1对以上签约企业。
  组 长:韦 平
  副组长:覃嗣佑
  组 员:杨再栋、韦 剑、黄家常、杨秀宇
  四、展位分配与组展要求
  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任务是14个农产品展销标准展位和12个农产品展品种。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货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尽可能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参展。本次展销会以销售为主、展示为辅,各展位要组织充足货源参展,保障4天展销期内有产品出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展销各项工作。农产品展销展位及展示优质农产品分配见附表3。
  五、参展对象
  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大型超市、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均可参展,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优先参展。参展产品必须保证品质、安全、健康。参展的食品类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参展时企业须备好工商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有效期内的检疫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原件。
  六、展销费用
  (一)市本级组展工作人员、签约企业代表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以及市本级认购广告牌等公共事务支出费用由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二)各县(市、区)和企业参展办展人员交通、食宿、布展费用、广告牌认购等费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
  七、工作进度安排
  11月29日前,召开任务布置会,明确任务。
  11月3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秘书组、种植业产品展销组、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和招商推介组完成本组工作方案。
  12月1日前,上报各县(市、区)现场布展整体设计效果图、定购现场广告,并将广告款汇入市农业局账户转汇农业厅账户。
  12月1日前,核定参展企业及展位、布展整体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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