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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组团参加第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员:崖正阳
  6.招商推介组。由市商务局人员组成,负责落实2个以上签约企业。
  组 长:韦 平
  副组长:覃嗣佑
  组 员:杨再栋、韦 剑、黄家常、杨秀宇
  四、展位分配与组展要求
  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任务是36个标准展位,根据我市情况,我市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货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尽可能组织生产、加工企业参展。本次展销活动以销售为主、展示为辅,各展位要组织充足货源参展,保障6天展销期内有产品出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展销各项工作。展位分配见附表2。
  五、参展要求
  (一)参展产品。
  家禽和宠物活体不作为参展产品。参展产品原则以经初、深加工的农产品为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池市境内种养的名特优农产品的加工品,以及相关技术、物流服务产品。
  2.实体产品原则上要有注册商标或合法授权贴牌,需经过清洗、分级、包装、加工等处理,以分装或包装形式展示销售。
  3.加工类食品产品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参展时,企业须备好工商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有效期以及有效期内检疫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原件。
  (二)参展企业。
  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含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均可参展。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优先参展,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则上都要参展。
  六、活动费用
  (一)市本级组展工作人员及签约企业代表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以及特装展位布展费等公共事务支出费用由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二)各县(市、区)和企业参展办展人员交通、食宿、布展费用、广告牌认购、进邕展品运输等费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企业自筹解决。
  七、工作进度安排
  11月29日前,召开任务布置会,明确任务。
  11月30日前,确定并上报我市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12月1 日前,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确定并上报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12月2日前,组委会办公室秘书组、种植业产品展销组、林业类产品展销组、水产畜牧产品展销组、其他类产品展销组、招商推介组完成本组工作方案。
  12月3日前,各县(市、区)落实、上报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产品清单和数量。
  12月5日前,上报各县(市、区)现场布展整体设计效果图,定购现场广告,并将广告款汇入市农业局账户。
  12月5日前,上报签约报名表。
  12月6日,各县(市、区)布展人员到南宁准备布展。
  12月7-8日,完成展馆布展工作。
  12月8日下午4:10,自治区、市主要领导检查展馆。
  12月9日上午9:38,交易会开幕式,签约仪式、采购商专场。
  12月9日-15日,展示、销售。
  12月15日下午5:00,闭馆。
  八、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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